1952年5月6日 《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开展政策、速度与区域散布问题的陈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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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楚网讯:1952年5月6日 中共中央批转政务院财经委员会《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开展政策、速度与区域散布问题的陈述》。
西楚网讯:1952年5月6日 中共中央批转政务院财经委员会《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开展政策、速度与区域散布问题的陈述》。陈述以为:钢铁工业是悉数工业的主干,没有钢铁工业就谈不到机械制造工业,也就谈不到国家的工业化。钢铁工业的政策和区域散布问题决议了,才能对其他工业,特别是机械工业作全国的合理装备。中共中央还同意了《关于康复与改造鞍钢初步规划的陈述》。规划中规则鞍钢的生产规模为年产生铁250万吨,钢锭320万吨,钢材250万吨。悉数工程确认自1952年到1958年7年内完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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